海关禁运物品
禁运物品明细
一、 符合海关总署令第43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
二、 邮政禁限寄规定:
1. 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2. 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。
3.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。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4.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5.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6. 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7. 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8.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9.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。
10.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11. 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。
12. 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13. 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。
14. 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。
三、 经常被航空安检退回的物品:
1. 仿真枪、消防枪、子弹及弹壳。如:任何仿真枪、可射击子弹的玩具枪均属禁寄,只有全塑料玩具水枪可通过安检。
2. 各种管制刀具、弩箭。
3. 易燃、易爆危险品、各种化工试剂、瓶装液体。
4. 带磁性的物品(扩音器):磁性物品,如含喇叭的大小音响、有变压器的电路板等。因为会影响到飞机信号,不能通过安检。
5. 各种压力容器、各类压缩气体制品(自动充气救生设备、灭火器)。
6. 电子元件。如:单独寄递的纽扣电池、单独邮寄批量的干电池,无法通过安检。